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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底层群众的一个真实表露:
刚回到老家茂名发展,想开个小店经营,今天去办证大厅办理营业执照,因为房东的铺子是属于以前国有的,没有房产证,办证大厅工作人员说这种情况要拿个使用证明表格填好回到商铺所属地的街道办或者居委会去盖章才能办理,去了街道办,说办不了,让回去居委会,然后又跑去居委会,又是说不能盖章,之前上面有文件下来不能盖章,还拿了一份所说的上面文件通知给我看,就是下面图二那份。回去铺子那边旁边商铺的老板都问了一边,都说是去那里盖章办的执照,然后又去居委会问,还是说不能盖。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我想问,办个营业执照,要什么材料或者条件我们去提供,正常不都是这样吗,办证大厅工作人员都说只需要去街道办或者居委会盖章出证明就可以,如果类似这种情况或者没有房产证的铺子是办不了营业执照的,那么应该会有个明文的规定吧,也一样那么多这种情况性质的商户能盖了章去办理营业执照。后来才得知,只是¥的问题,并不是不能办。真是为我们茂名这些部门的工作人员好好点个赞,疫情三年才结束,老百姓容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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