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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关注] 高州这里征地补偿标准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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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23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潘州大道北曹江段项目简介:经过实地勘察测量,涉及曹江镇境内路线方案包括:主线K34+020~K38+700段里程长度 4.68公里。路线方案走向为:路线从K34+020处进入曹江镇境内,总体呈南北走向,途经谭合,在城东工业园设置菱形互通与S280相接,后沿钟屋、满坑布线,在罗尽桥设置鉴江大桥上跨鉴江后进入南塘镇。



征地补偿标准
一、征收土地(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
根据《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茂府通【2021】2号)规定的补偿标准,我市金山、山美、宝光街道和分界镇的区片综合地价均为61200元/亩(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曹江镇和南塘镇的区片综合地价均为57800元/亩(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文件还规定,征收建设用地参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

二、青苗、迁坟补偿标准
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我市各项青苗、迁坟的补偿标准,参照适用《高州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执行。该标准对一般农作物、经济农作物、鱼塘、用材木、果树、橡胶树、材竹、部分观赏树、迁坟等均有较详细的标准。目前我市其他各项目征地均采用该标准。

三、房屋拆迁补偿
房屋及其他地上建(构)筑物补偿标准,参照《茂名市市辖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办法》(范府【2012】104号)的补偿办法进行实地测量评估,按评估价格进行补偿。

四、留用地安置
1、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15%计算集体留用地面积
2、潘州大道北项目属公路用地,公路等公共设施用地征地的集体留用地采用折算货币补偿,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标准为每亩留用地13.3万元。
相关征地信息
征收土地预公告——省道S277线高州至茂南段改建工程(潘州大道北)项目建设
征收土地预公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为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维护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高州市宝光街道茶亭村;山美街道官杨村、苍地村、同进村、杨郡村、云径村;金山街道金竹山村、西塘村、红粉村、米塘村、文龙村;南塘镇彭村村;曹江镇满坑村、培坑村、平山铺村、溪朗村、溪田村;分界镇储良村、大塘村、飞马村、分界村、世华村。具体界至以测量放线的边界范围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用于省道S277线高州至茂南段改建工程(潘州大道北)项目建设。
       三、拟征收土地权属、面积:
           (一)宝光街道
1、茶亭村茶亭、上木垌、木垌、实一、芝冲经济合作社。

           (二)山美街道
1、官杨村丈山一、丈山二、大塘头、径口、官坑一、官坑二、朋连、莲桥、杨坑一、杨坑二、杨坑三、杨坑四经济合作社,官杨经济联合社;
2、苍地村苍地一、苍地二、苍地三、苍地四、细水一、细水二、细水三、细水四经济合作社,苍地经济联合社;
3、同进村官坑一、官坑二、官坑三、官坑四、黄岸一、黄岸二、黄岸三、黄岸五、垌尾一、垌尾二、垌尾三、垌尾五、塘根土化经济合作社,同进经济联合社;
4、杨郡村上村、下村一、下村二、下村三、平山一、平山二、平山三、禾沙塘经济合作社,杨郡经济联合社;
5、云径村宝石一、宝石二、云径一、云径二、云径三、云径四、里坑、良坑一、良坑二经济合作社。


(三)金山街道
1、金竹山村桥子岭经济合作社;
2、西塘村瓦龙一、瓦龙二、瓦龙三、瓦龙四、富田一、富田二、王文氹经济合作社,西塘经济联合社;
3、红粉村多南塘、方柿园、禾尾、木头塘、木头塘二、山岐岭、合山、木辽坡、龙湾、茂塘、莫屋、上红粉、下红粉、松柏坡一、松柏坡二经济合作社,红粉经济联合社;
4、米塘村低田窿、新屋垌、老哥塘、兴利、米一、米二、米三、力竹山、沙岭、山边、书房地、荔一、荔二、低田经济合作社;
5、文龙村大圳口经济合作社。

(四)南塘镇
彭村村大园、岭头、上六罗、六罗一、六罗二、六罗三、六罗四、六新、低垌、立铎经济合作社。

(五)曹江镇
  1、满坑村邓一、邓二、赖一、赖二、钟屋、冷水铺一、冷水铺二、长塘一、长塘二、长塘三经济合作社;
2、培坑村上一、上村、新丰、大坑、潭合、低坡、低村、酒铺、为村、边村、沙坡角经济合作社;
3、平山铺村大屋、塘底、叶屋、陈屋、孔屋、张一、张二、坡一、坡二、坡三经济合作社,平山铺经济联合社;
4、溪朗村下车、沙地经济合作社;
5、溪田村流岸、坑坡经济合作社。

(六)分界镇
1、储良村牛角塘经济合作社;
2、大塘村柏木二、大塘一、丹竹园、南华一、南华二、南华三、南华四经济合作社,大塘经济联合社;
3、飞马村飞一、飞二、飞四、新一、新二经济合作社;
  4、分界村荔上、荔下、塘坣头、望下、周村、书房岭、兆黎、圹辽、万子坡经济合作社;
5、世华村上坡一、上坡二、博山、大华一、大华二、博位一、博位二、秧地山、田头山、村头一、村头二、村头三、村头四、狗比坡、大书房、塘边、泉水窿、秧门口一、秧门口二、村尾一、村尾二、庙山窿、金窿、五里岭一、五里岭二、五里岭三、五里岭四、中桥山经济合作社,世华经济联合社。
以上集体土地总面积约300.9202公顷(即4513.803亩)。

四、安置途径:货币安置、农业安置、留用地安置(折算货币补偿)、社保安置。

  五、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市政府将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请相关单位互相告知,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与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户主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六、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地上抢种农作物和抢建构(建)筑物的,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七、本公告期限为十个工作日(自发布次日起计算),联系电话:

0668—6617782(宝光街道办事处)
0668—6602898(山美街道办事处)
0668—6130213(金山街道办事处)
0668—6420258(南塘镇人民政府)
0668—6720538(曹江镇人民政府)
0668—6840280(分界镇人民政府)         



  
特此公告。
高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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