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新征程开局起步的关键节点,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广东视察,这是茂名和高州改革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要事。我们要牢记总书记的嘱托,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高州实践,以“百千万工程”为牵引,充分调动党员、乡贤、群众多方主体发力,以党建的强大引领力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建设美丽乡村,推动乡村振兴迈上新台阶。 党员先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最基础的领导力量是广大农村党员。要注重发挥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他们成为乡村振兴的排头兵。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远程教育等载体,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农村党员头脑,甚至将党课从会议室向田间地头延伸。加强党员的日常管理,实行积分量化考核、评星定级,实施农村党员承诺践诺工程、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等系列措施,为农村党员发挥模范作用搭建平台。 建章立制,选贤、育贤、用贤。要 建立乡贤人才资源库,逐村摸排调查,确保将政治立场坚定、工作作风优良、群众基础深厚的乡贤纳入资源库。 为乡贤发挥作用积极搭建多元化的乡贤参事平台, 结合党建网格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由德高望重的乡贤担任“二级网格长”,为乡村振兴引“钱袋”引“智囊”。 群众聚力,激活内生动力。乡村振兴关键在于振“民心”。在乡村振兴推进的过程中,要始终强调与群众打交道要“把政策讲清;把道理讲透;把愿景讲明。”群众接受了,人心齐了,劲才能往一处使。一方面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头雁”的作用,把“两委”班子建强,另一方面,充分尊重和保障群众参与的权力,畅通意见收集渠道,达到以“民主促民生”的目的。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让群众“自己想、自己做、自己管”,激发了村民积极参与的热情,点燃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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