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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创建20所高水平技师学院和30所示范性技工学校,围绕我省战略性产业集群加快打造一批省级重点专业,推动技师学院与企业共育培养学制技师,高质量建设45所省域高水平高职院校和88所高水平中职学校。引导高等院校优化招生结构和专业设置,推进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试点工作,鼓励企校联合培养研究生、合作建设高水平职教集团及全国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推进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完善项目制、工学交替培养模式,探索差异化人才培养,提升技能人才供给水平。支持优质企业承担专业领域职业技能标准制定开发,开展职业技能自主评定,积极拓展制造业相关新业态、新职业职称评价领域,向符合条件的制造业龙头企业、骨干企业下放职称评审权。支持制造业优质龙头企业建设博士博士后科研工作平台,加快聚集创新型博士博士后青年人才。
(二十二)开展“广东制造”文化发展专项行动。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按规定完善表彰激励机制。建立完善各级党委、政府联系企业家工作机制,听取企业家意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挖掘利用工业遗产景观、现代观光工厂、现代工程景观等工业文化特色资源及华侨实业报国历史文化等特色资源,推出更多广东工业旅游精品线路,培育一批工业文化研学实践基地(营地)。整合多方资源筹建广东工业博物馆,鼓励企业建设具有品牌文化特色的博物馆。研究编纂广东工业志,支持创作工业口述史,开展工业发展大事纪实、文学创作编写工作。将制造业知识普及和实践实训融入中小学教育课程,支持和鼓励大国工匠、工程师、企业家进课堂,通过多样式作品、全媒体矩阵广泛宣传广东制造精品、奋斗者群像等广东制造故事。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和部门职能制定完善配套政策和细化措施,切实加大资源要素投入,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要健全政策落实常态化督促检查和定期评估机制,根据实际及时调整优化政策举措。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先进经验,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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