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辽宁省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首战之年。营商环境是经济软实力的集中表现,更是一个地区核心竞争力的最直接体现。辽宁各地纪委监委机关一直致力于当好营商环境的“监督员”,为市场主体保驾护航,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市场主体极、难、愁、盼的问题,让“办事不找关系、用权不图好处”成为常态,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上的保障。 执纪监督治顽疾,营造政商“清”环境。“办事找关系,用权图好处”是对营商环境有着极大程度上的伤害,必须坚决予以纠治。在这场与营商环境“顽疾”做对抗的斗争中,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冲锋在前,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政治监督的“头号工程”,不断畅通举报渠道、发布2023年“一号文件”部署开展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监督行动......切实让“办事不找关系,用权不图好处”成为辽宁营商环境的常态。 服务前移搭平台,拉近政商“亲”距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改善投资和市场环境,加快对外开放步伐,降低市场运行成本,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加快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坚持以惩治阻碍辽宁振兴发展的腐败毒瘤和作风顽疾为抓手,持续深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落实机制、问题线索查处机制、治理效果公开机制,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市场主体满意度。切实为辽宁营商环境建设发挥纪检监察力量。 “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优化营商环境非一日之功,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是一场持久战。各级纪委监委机关将强化对企人文关怀,帮助指导民营企业加强内部廉政建设,大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辽宁省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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