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根据《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经信宜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审议,拟对黎辉源为保护他人生命安全,奋不顾身施救两个溺水小孩的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现对其事迹予以公示。 黎辉源,男,1997年2月26日出生,身份证号:44092119970226****,户籍所在地:广东省信宜市镇隆镇德乔同荣村53号。 2023年6月22日中午11时许,黎辉源夫妻在信宜市镇隆镇德乔探亲时,其在亲戚家听到村民的呼救声,立即跑到事发的鱼塘。当时情况十分危急,来到现场时,黎辉源发现有一名小孩浮在水面,立即把手机扔在地上,跨过围栏游过去把小孩拉了上来。黎辉源听到周边群众说,还有一个小孩在水里沉了下去,其继续摸索着前游,约在鱼塘中间的位置(水深约2.5米),黎辉源的脚碰到了另一名小孩,便潜水下去,把孩子拖了上来。两名小孩被救上岸后处于昏迷状态,黎辉源协助现场的多名群众立即开展抢救,经抢救,两名溺水小孩很快就苏醒了,不久,救护车也来到了现场将该两名小孩送往市人民医院作进一步检查治疗。后经医院检查,两个小孩没有大碍。 本次公示自2023年6月29日开始至2023年7月7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评议。如有意见,请在规定时间内,实名以邮箱、电话、信函等形式向信宜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668-8899237;联系人:梁警官 17827880771、黎警官17827880556,地址:信宜市G207国道边信宜市公安局办公楼303室。邮政编码:525300;邮箱:xyzayzd8899237@163.com。 信宜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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