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高州市纪委监委接到当地交警部门提供的高州市区某单位党员黄某涉嫌酒驾的信息后,立即启动核查程序,迅速核清其身份,并进行立案审查。 今年以来,高州市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把开展“酒杯中的风腐”专项整治作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作风建设重要内容,综合运用线索移送、数据比对、回溯倒查、联合警示等手段,深挖彻查酒驾醉驾背后可能存在的“四风”问题,不断释放正风肃纪不止步、不停歇、不放松的强烈信号。截至目前,已对涉酒驾醉驾问题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立案38人。
高州市纪委监委进一步健全完善多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制发《关于开展对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追究的党员、监察对象处理情况排查清理工作的通知》等系列配套制度和文件,全面强化与公检法、组织、宣传等部门在信息通报、线索流转、数据比对、警示教育等方面的沟通配合联动,积极推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由定期移交改为一案一移交,实现同步核查、同题共答,进一步畅通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高州市纪委监委案管、审理、信访等部门联合,主动梳理近年来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的执法数据及群众举报线索,筛查比对是否存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受到行政处罚但未受到党纪处理的情况。建立问题线索台账,严肃进行倒查问责,做到既查当事人,又查同车人、同餐人;既查组织者,又查参与者;既查风腐问题,又倒查背后的教育管理监督责任,对存在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日常监督管理缺失等问题,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监委关于深化纠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要求,高州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深化纠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背后不正之风的工作方案》,全面部署深挖现阶段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背后“四风”问题线索。 “为保障专项整治迅速推进、取得实效,我们压实各单位党组织‘一把手’管党治党‘两个责任’,督促他们既要扛起主体责任,又要担起监管责任,主动排查上报党员干部职工发生酒驾醉驾的行为,督促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净化‘生活圈’和‘社交圈’,坚守‘八小时之外’底线。”高州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表示。专项整治开展以来,收到10个单位主动排查上报近年来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13人。 同时,高州市纪委监委督促市公安局积极开展夜查行动,紧盯“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点及重点时段、路段开展夜查。对查获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进行回溯倒查、跟进监督,查清饮酒原因、参与人员、饮酒场所、费用来源等,深挖彻查背后可能存在的“四风”问题。
针对查处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高州市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在结合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中酒精含量、时间节点、认错态度等因素,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通过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等方式,推动所在党组织用务实手段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从“个人”和“群体”两个方向着力筑牢“风腐防线”。
下一步,高州市纪委监委将积极探索通过对酒驾醉驾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所在行业、职务职级、年龄结构、违法行为发生区域和违法行为发生时间等方面进行分析研判,查找规律特点,通报酒驾醉驾典型案例,进行点名道姓曝光,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让“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法治观念进一步深入人心。
[来源]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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