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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读茂名] 广东:盘活闲置工矿废弃地资源,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开展复垦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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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10 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茂名在线安卓版茂名在线APP | 来自广东
9月7日,记者从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获悉,《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存量采矿用地复垦修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于近日印发实施,明确广东省内历史遗留采矿用地复垦修复将依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规定,按照“先拆后建”模式实施,盘活闲置工矿废弃地资源。

据悉,广东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历史悠久,形成了大量历史遗留矿山。经过前期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核查认定,广东历史遗留矿山未治理面积约1.46万公顷。根据自然资源部印发的相关行动计划,“十四五”期间广东需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7300公顷。

《通知》强调,历史遗留废弃采矿用地应由所在市、县(区)人民政府统筹资金进行复垦修复,或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开展复垦修复。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梳理本地区内待修复历史遗留矿山图斑底数及新增采矿用地需求,加强本地区存量采矿用地复垦修复工作统筹,确保每年度采矿项目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不高于复垦修复为农用地的面积。

《通知》明确,参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域内调剂政策规定,历史遗留废弃采矿用地复垦修复为农用地验收合格后,通过国土变更调查、省级核定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可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相关政策规定,在县域范围内挂钩建新区使用,或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

《通知》还进一步明晰采矿用地复垦修复的操作路径,细化了存量采矿用地复垦修复项目审查审批、用地核查、方案实施、监管备案、项目验收等有关事项。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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