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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茂名化州市林尘镇坦塘村委会老荷园村村民,为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通过公开招标缴交保证金合法承包了村集体约10亩坡地种植果树五年之久。
最近发生一件令人气愤的事情。坦塘村委会党支部委员、治保主任、片区管理干部吴某生为开路通过自己承包的水稻田方便,先后两次动用挖掘机、两次以80元每日聘请人工谎称是群众大肆破坏我们果园的龙眼果树及经济林木,毁坏面积累计约5亩,至今其不但没有道歉和赔偿,还在调解中以权压人,拉拢教唆群众为幌子编造事实、弄虚作假,欺骗镇领导。作为基层党员干部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利益,与合格的党员干部标准相差很远。
希望当地政府对此事重视,对吴某生这样损害群众利益的村干部进行严肃处理,为群众讨回公道。
被破坏的果林现场(1)
被破坏的果林现场(2)
被破坏的果林现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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