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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23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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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您好。装修不属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范围。若您新购买了商品住房,夫妻双方在公积金中心只有一次(含)以下且已结清的贷款记录的,在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两年内可以申请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的资料:身份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备案)、首付款发票(首付20%以上)、婚姻状况的证件或材料。若购买异地的房产,还需提供本人或配偶在购房地的户籍或工作的材料,在与我市签订业务合作协议的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玉林市、海口市、儋州市、湛江市、肇庆市、阳江市、云浮市、伊春市购房除外。
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办理购房提取业务:
1、线下:职工可携带上述的资料直接到公积金窗口申请办理,审批通过的,业务办结,资金到账。
2、线上(限广东省内购房):职工可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申请,关注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可查询关于线上办理购买自住住房提取的操作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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