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农村百姓拆旧屋建新房,是基本民生,是老百姓头等大事,镇干部应该帮百姓想办法落实民生,但是电白罗坑镇干部党委副书记梁某是想尽办法阻止民生,目无法纪,一纸通知禁止8旬老农夫妻合法拆旧建新,难道民生事在他们心里只是芝麻小事,不当事。
我叫张丕贤,89岁,妻子温瑞莲,87岁,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罗坑镇红星村委青联村农民。我在电白区罗坑镇红星青联村有一间我使用几十年旧宅,至今仍在使用,同时有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又符合一户一宅政策。2023年5月开始,我按照村委会的指导进行申请拆旧建新报建,我已走完所有的流程。但因负责执法审批报建的罗坑镇党委副书记梁某对我有意见、看我不顺眼,恶意刁难,对我的报建吹毛求疵,提出很多其他村民报建均不用做的要求,态度耍横甚至无赖不承认自己做过的事,导致我为个申报来回跑断腿,村委中通过两次公示流程无异议,但是申报表前后竟然三次被退回村委会,但仍至今无法报建。2023年7月底,梁某出具书面不予受理通知书(不是补充材料通知书),禁止我建房。我接到该通知书后,马上在2023年8月初补齐所有手续再次通过村委会工作人员上报申请,但是梁某书记不予审查当日直接退表至发帖求助的今日。我多次央求他收表审批至今被禁止收表。梁某书记提出的要求反复无常,令我无所适从。我多次联系镇政府领导和12345热线求解决,结果是推诿没有结果。百般无奈,将事情曝光,请各位领导帮助解决,我的电话13501557143。
一、多次口头告知补充材料,补充一次退一次表,多次被来回折腾,叫苦连天,最后一纸不予受理通知书禁止我持《国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申请拆旧建新,理由很荒唐。
我夫妻二人,对于自己的旧宅,持有1998年的《国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对该旧房屋申请拆旧建新。2023年5月30日,申请资料按程序经村委公示无异议之后,由村委干部交给经办干部梁某,之后被梁某多次口头告知没完没了的补充资料,一时缺这个,一时缺那个,缺一次资料就退表一次,前后就退表三次,导致我跑断腿,没有一次性告知反复无常,也不发补充资料书面告知书。无奈之下,我要求他书面一次性告知我需要补充哪些材料。可能是这点惹怒了他的官威,7月28日梁某直接开出不予受理通知书禁止我拆旧建新。为什么我合法报建,他出具的不是补充材料通知书而是直接出具不予受理告知书,那我岂不是被禁止报建了吗?
(一)梁某书记在不受理通知书捏造“建房地块存在权属争议”理由。我1998年就已经持有了电白县政府颁发的《国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该旧房至今使用,何来争议?如此乌龙作风,实在无奈。
(二)梁某在不受理通知书称“申请资料无北邻张乃裕签名”。
由于我申请地块有《国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权属十分清晰,针对这个情况,可以不需要北邻张乃裕签名,村委也出具了情况说明,村集体也一致同意本人持证申请建房。建房申请也已经按程序在村里公示均无异议,合法合规,受国家支持保护。梁某书记口口声声说“无四邻签字就是不批给你”,完全没有政策依据,这不是不予批准宅基地的情形。这是随意玩弄农民啊。
(三)梁某在通知书中称“申请表中,户代表签名存在有人冒充签名情况,开会户代表情况不属实,没有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存在弄虚作假”。
全村共71户人,有部分户代表为了生计常年外出打工不在本村,我的申请表中已有51户户代表或授意家属签名,已超本村户代表三分之二,这是实际情况,梁某一直否认这个事实。我多次求他收表受理均遭拒绝。开会时有部分户代表不在村或外出请假不参会,这也真实情况,梁某也否认,硬说开会是弄虚作假。
“户代表签名存在有人冒充签名情况”是毫无根据的指责村委工作、村民和申请人。我一直在请求梁某书记向我说明户代表签名在户代表同意下能否有家属代替,但是梁某书记一直不予回应,甚至我在12345市民热线上询问这个问题,也没有得到正面回应,导致我至今无所适从。
户代表为了生计常年外出打工不在本村,授意家属签名,开村民会议时有部分户代表不在本村或外出请假,这些实际情况在本村、整个罗坑镇、电白区都存在,为什么到我这里就不合法?我的资料是在村委指导、帮助下整理的,和全罗坑镇所有人的报建程序、步骤、签名、开会情况都一样,为什么我就不能报建了,我是不是被恶意双标对待啊。
(四)梁某多次提出荒唐要求:一、要求我把全村在珠三角务工的户代表请回来开会并且拍照,同时要一一对应,被拍照的人就是签字的人。为什么我在村中生活这么久,其他人报建不需要把在外务工的人请回来,而这样要求我,我对于这个要求无法做得到,我多次请他协助帮忙通知我村在外的人回来,他却说这不关他的事。面对梁某书记提出的种种高要求,每当我请求他出面帮忙协助我完成报建时,他一句话“难道要我做好房子给你住吗?”来反问回答我。我更是求助无门。
二、我被恶意刁难,其他村民报建不需要做的流程(村民集体开会、拍照等)我均已经走完,两次村委公示无异议,但是材料到了镇政府梁某书记那里就遭到无情退表处理,甚至我2023年8月初补充完整材料后,梁某书记直接不予审查直接退表至发帖求助今日。为什么我合法报建被区别恶意刁难。干部应该积极帮群众解决问题,而不是故意为难群众就高高在上、事不关自。
四、诉求
我夫妻2人合法报建应该得到保护支持,但是罗坑镇干部却背道而驰,利用政府为民办事的权力,想尽一切无依据、否认事实的理由来刁难我合法报建,忍无可忍,把民生搞成民怨,有失地方相关部门形象。
1、我持有《国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一户一宅,符合拆旧建新报建条件,请上级督促罗坑镇干部不要刁难我建房。
2、现有拆旧建新报建的资料经我补充整理后至今还在我手上,求收表审批。
张丕贤、温瑞莲夫妻
2023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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