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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沃华化工有限公司储罐组改建项目位于茂名市高新开发区河南二区B04地块,对现有项目原料罐区储存物料进行调整,储存物料由“大豆油、溶剂油、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松节油”4种物料调整为“溶剂油、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甲基叔丁基醚、正辛烷、异辛烷、石脑油、甲苯、丙酮、柴油、煤油、汽油、松节油、大豆油”13种物料。项目位于建设单位现有厂区内,不新增占地,项目总投资32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与《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的有关规定,现对茂名市沃华化工有限公司储罐组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进行公示。报告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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