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等文件有关要求,高州市石鼓镇凤翔花园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为更好的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了解各利益相关方的意愿与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现对高州市石鼓镇凤翔花园概况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高州市石鼓镇凤翔花园。 2、建设地点 茂名市高州市石鼓镇石鼓圩。 3、建设内容及规模: 用地面积8418.5m2,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原规划总平面图有10栋住宅建筑1-10号栋(均为8层)是整体报建(报建时间2018年7月31日),总建筑面积为28812.78m2,其中1-4号栋共4幢已建设完成,于2020年12月6日竣工验收,计容面积为12585.49m2,地下室已完成2542.93m2。还剩下计容面积为11592.29m2,不计容面积为2092.07m2。现变更规划条件为:总建筑面积为28048.5m2,其中计容面积25255.5平方米(其中12585.49已验收,剩余12670.1m2);不计容面积2793m2(其中2542.93m2已验收),容积率为3,绿化率为30%,建筑密度40%。规划建筑高度由<10层调整为最高为80米,车位个数由198调整为118个,住宅车位0.8个车位/户。 4、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7200万元。 二、征求意见范围 公示范围主要包括项目所在地的利益相关者,主要是项目附近居民。 三、征求意见内容 本次公众参与重点是征求项目实施对群众生产生活、生态环境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包括利益相关者诉求、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因素、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措施和应急预案等,以及对高州市石鼓镇凤翔花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参与形式及截止时间 公众可在公示周期内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等方式提出与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周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9日。 五、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名称:高州市龙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卫 联系电话:18929729000 高州市龙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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