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行动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聚焦“安全隐患、无证无照、有照无证”等问题,对近期群众投诉、反映较多的10多所机构开展重点的抽查巡查。
▲现场检查 每到一处,检查组都认真查看机构培训场所的消防安全疏散条件、消防设施器材管理等方面情况,并对其办学资质等进行了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问题,检查组现场提出整改意见,责令其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同时提醒各校外培训机构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担当,时刻绷紧“安全”弦。
▲现场检查 检查组根据群众投诉的线索,实地检查中发现“有照无证”开展面向中小学生培训的机构3所。经现场对机构负责人以及参加培训的学员进行谈话取证,当事人在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展非学科类培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所指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检查组现场对其作出责令立即停止招生办学,清退所有在读学员的剩余课程费用的处理。 在检查中,对于现场察看初步符合办理办学许可证条件的机构,检查组向机构负责人发放了《信宜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审批流程指引(试行)》《信宜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审批流程图》和《信宜市申办非学科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材料清单》等资料,并耐心指导机构负责人尽快按流程办理相关办学许可手续,做到依法依规开展校外培训。
▲现场检查 下一步,信宜市“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将会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根据教育部《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要求,进一步加大、加强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校外培训行为,坚决取缔“无证办学”的校外培训机构,全面规范校外培训市场。在此,我们再次呼吁广大学生家长要理性选择证照齐全、合法合规的校外培训机构,坚决抵制违法违规培训行为,不要轻信无办学许可证培训机构的优惠宣传广告和口头承诺,防范“卷钱跑路”“退费难”等风险,避免权益受损,共同营造规范有序、健康安全的校外培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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