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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茂名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部署要求,充分激发县域发展动力活力,决定将14项县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钱排镇、怀乡镇、思贺镇实施。相关镇和市有关部门要依照职权认真组织实施,加强衔接沟通,确保相关行政职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一、抓好衔接落实
自本方案公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市有关部门应当与相关镇完成调整职权的交接工作。对委托实施事项,要细化明确委托的具体内容、执行方式、双方权利义务、责任划分、监管措施等。行政职权调整后,市有关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整实施职权的承接机关、交接日期、具体内容等。自交接之日起,由相关镇按职责权限办理相关事项,市有关部门此前已受理的继续完成办理。
二、加强培训监督
市有关部门要制定移交工作方案,将调整实施职权的有关文件、表证单书及标准化成果等一并移交,并及时完善有关事项审批标准和技术规范;要通过举办培训班、现场指导等形式,加强对承接单位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增强承接能力;要通过日常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密切跟踪调整事项实施情况,加强对调整实施职权的监管,定期对实施工作开展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调整完善的意见建议。
三、依法履职尽责
相关镇要及时将承接的行政职权纳入部门权责清单进行管理,制订具体实施措施,主动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调整职权的衔接落实工作,依法规范办事行为、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办理时限,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信宜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1日
消息来源:信宜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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