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市城管执法局组织茂南区城管执法局对大园路周边建筑工地进行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的监管,全力打造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市容环境。
城管执法人员先后前往大园路多处建筑施工工地开展检查,对施工工地和运输方是否办理排放证、受纳证、运输证;是否规范设置洗车槽和运输车辆出入口;是否做到泥头车覆盖土不超过车辆护栏的高度;是否做到护网全覆盖等情况。
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部分建筑工地和运输方存在未获得相关许可核准就已经开始施工的情况。对此,执法人员现场与施工工地负责人进行宣传教育,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施工方在获得相关审批许可前不能擅自施工。同时,对多次经告知仍不整改的施工项目,约谈其负责人。期间,在工地附近发现有商贩占道经营的行为,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对其进行劝离。
茂名城管提醒施工方和运输方,根据《茂名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经核准后方可从事建筑垃圾运输活动。个人不予核准建筑垃圾处置申请。所以,请施工方和运输方在施工前要提前做好相关许可申请,详细情况可以到属地城管执法部门了解。
接下来,城管执法部门将持续开展建筑工地执法检查,继续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的监管,以有力的监管促进工地管理制度规范落实,切实加强城区建筑工地环境治理,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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