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高州市法院执行局的秉公执法!让原前任村长在第二次蓄意歪曲事实不当的道歉时马上要求原村长撕开大字报,并督促监督原村长从新写道歉书,使其已故父亲生前名誉可以得到澄清,留得清白在人间,这次事件让我对党和国家重拾了信心,更愿意相信法律相信光明。
新道歉内容如下:
崔子云、崔兆云:我叫崔云熙,系高州市泗水镇凤圹塘普村人,因我的不当、失实的言论,已对崔子云、崔兆云的父亲崔作豪(已故)造成侵权及名誉受损,现在这里向崔子云、崔兆云公开赔礼道歉,对我之前的行为深表歉意,恳请原凉。我坚持服从和执行(2022)粤09民终3349号判决,保证按判决履行,保证以后不会发生这样的人和事。
特此道歉!鞠躬
道歉人:崔云熙
二0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村长的"第三次道歉书”
判决已经下来之后这一年多的时间,原村长先后两次恶意故意再次利用道歉名义对已故(其父)老党员进行名誉侵害和凭空捏造命案等错误侵权内容拒不承认,不表达愧疚,道歉不真诚不忏悔,而是再次借道歉名义诽谤伤害羞辱原告、激化矛盾,这就是原村长的丑恶嘴脸。依法:道歉内容必须经原告和法院审核同意后才能公开张贴,未经原告及法院审核同意的公开道歉信是不合法的。
村长霸道的″第二次道歉书″
小民还有一个疑问:某镇派出所/某法院原村长多次这样描述的道歉书是否属于“寻衅滋事"?有法律知识方面的愿意为小民解答的十分感谢!
村长霸道的“第一次道歉书”。
冤假错案的出现,不是简单赔偿和道歉能解决的,他对当事人和其家庭造成无尽的痛苦。对制造冤假错案的人,我们必须从严处罚。并从立法层面上去维护司法公正,只要彻底清除这些坏人,才能更好地为老百姓伸张正义。让社会更加的和平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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