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百千万工程”走深走实,激活乡村资源和经济活力,激发农村党组织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信心和动力,增强凝聚和服务群众的物质基础,推动以产业振兴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现制定发展壮大村级(含涉农社区)集体经济九条措施如下。
一、清理不规范的村集体经济合同。以县(区)为单位,统筹组织相关县(区)直单位,全覆盖对行政村开展村集体经济合同排查清理行动,对集体所有耕地、园地、林地、鱼塘以及商铺、仓库等资源资产发包情况进行全面摸查,对不合法不合规以及违反农村集体经济政策和农民集体所有权权益的集体承包、租赁合同,依法依规终止、变更,司法行政部门督促驻村法律顾问对村委会开展的清理工作提供指导,对有争议、难以调解的,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防止集体资源资产流失。 二、积极盘活农村集体资源资产。推广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引导村民以入股、转包、出租等方式开展土地流转,采取“村集体+企业+农户”的经营模式,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通过村集体出租、自主经营或引入市场化经营主体等方式,对农村现有闲置校舍、废弃厂房、办公楼、山林、“四荒”地等资源进行有效盘活利用。鼓励基础好、实力强、有管理能力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全资、控股、参股和多村抱团、镇村联合等形式,分批分类组建强镇富村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升村集体资源资产的市场化运营水平,重点探索资产盘活、居间服务、订单生产、工程承揽等发展模式,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多元化发展。
三、因地制宜发展富民兴村产业。立足本地农业资源禀赋,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做好“土特产”文章,支持村级农产品品牌参与“信字号”品牌建设。大力发展乡村“微工厂”,为返乡就业创业青年、乡土人才等提供发展平台,吸引农民群众在家门口就业,激活乡村振兴“微动力源”。大力发展农村电商、休闲旅游等新业态,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四、大力培育乡村发展人才。支持有条件的村引进农村职业经理人,建立健全选聘、考核、激励等机制,做好乡村规划和产业运营,探索带动当地闲置农村劳动力高质量就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稳定增收的发展模式。加大“新农人”培育力度,把种植大户、致富带头人等培育成“土专家”“田秀才”,加强返乡创业孵化基地等平台建设,落实创业补贴、税费优惠、贷款优惠等政策,激活乡村创业活力。
五、落实村级建设用地政策。各地每年安排不少于10%的计划指标用于保障乡村振兴新增建设用地需求,优先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倾斜。积极复垦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推进点状供地,合理解决产业发展涉及的用地问题。落实好农村留用地用于发展集体经济的政策。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农业生产过程中各类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用地,以及规模经营必须兴建的配套设施,符合设施农用地条件的,镇街应优先给予审批,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优先支持。
六、全面推行村干部收入与村级集体经济收益挂钩。以县(区)为单位出台激励政策,村级集体收入增量部分,在当年可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奖励村干部和村民小组长,作为增量奖励;增量部分在次年及以后能够继续保持的,合理提取一定比例进行奖励,作为保持奖。有条件的村,可用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为村干部和村民小组长购买“五险一金”。
七、大力培养优秀村干部。依托本地高校,每年招录一批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进行大专以上学历提升。引导村干部发挥一技之长,积极参与乡村工匠职称申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优先评审。大力推荐优秀村干部参加“两代表一委员”“两优一先”等推选评选。把优秀党员推选为村民小组长,把优秀村民小组长优先发展为党员、进入村“两委”班子。
八、落实严管厚爱制度。建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村级组织运行机制,村级重大项目建设和重大资金的使用要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议事决策制度。坚持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确保村级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鼓励村干部大胆探索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有效路径,由于客观条件所限造成损失的,应按“三个区分开来”区别对待,保护村干部探索创新的积极性。
九、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纳入县域经济发展整体布局,纳入县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县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干部使用必须了解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