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办公室高信复告(2024]49号
关于撤销《泗水镇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的告知书
崔兆云:
你于2024年5月10日到高州市信访局走访反映泗水镇凤塘村委会塘普村村务不清,要求查阅公开2016年1月至2023年9月13日的会计账目,并要求原村长移交2016年至2019年的村务的问题,泗水镇于2024年7月10日作出了《泗水镇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泗府信复[2024]33号),你对该处理意见书不服,向我办申请复查。
经查,因泗水镇人民政府未能对你信访反映事项予以全面答复,我办已撤销泗水镇于2024年7月10日作出的《泗水镇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泗府信复[2024]33号),要求泗水镇人民政府重新核查答复。在此期间请你耐心等候,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特此告知。高州市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26日
抄送:泗水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