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公益金上缴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
福利彩票发行机构和销售机构负责销售彩票、筹集公益金,不负责公益金的使用管理。也就是说,“收”和“支”是分开的,两条线管理。《彩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彩票公益金专项用于社会福利、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不用于平衡财政一般预算。彩票公益金按照政府性基金管理办法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规定,彩票公益金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彩票销售机构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和财政部批准的提取比例,按照每月彩票销售额据实结算后分别上缴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
逾期未兑奖的奖金由彩票销售机构上缴省级财政,全部留归地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