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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地区的碧桂园物业分摊水电费不合理,拟被叫停!
依照《立法法》第一百零四条相关规定,茂名市发改局 、住建局新修订的规范性文件《茂名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茂发改规〔2024〕1号以下简称《细则》)原则上是不具备溯及力的,故《细则》的第十二条及第十五条相关规定不能直接适用于《细则》实施前已经确认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反之若直接适用则违反了上位法所规定的“法不溯及过往”原则。同时《细则》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了只有在2024年5月1日起续签或者新建的物业服务收费合同才受《细则》约束。
以上两部门作为修订《细则》的主体,在修订过程中应既没有充分考虑法律适用规定,也没有尊重客观事实,一直不纠正自身在修订条文时存在的问题,也不制止物业服务企业的错误收费行为,反而有意回避我们的投诉,罔顾上法位之规定,对包括碧桂园物业公司在内的其他物业公司违法收取的分摊水电费的行为置之不理,对业主自5月以来的几百宗投诉不予合理回应,激化了广大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
基于上述理由,我们依法对以上两部门进行投诉,要求向社会做公开说明,排除侵犯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要求全市物业服务企业正确适用《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同时要求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上述物业服务企业的违法收取分摊费行为,责令停止违法收费行为并向业主退还多收分摊水电费。
根据最新消息,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已经停止“踢皮球”,在经闭门会议后(指没有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会议),开始正视我们的诉求(因为越来越多的投诉已经惊动某部门),叫停了部分存在争议的分摊收费。目前,碧桂园城市花园,凤凰湾,茂名碧桂园翡翠郡物业公司已经撤销7月份已经公布的分摊水电费,但并未向业主解释其中原因。
但事情还没真正结束,政府还需对《细则》存在的不合理之处进行充说明或修改,碧桂园物业需向业主退还多收分摊水电费,我们将视事态的进展而采取相应行动,以保障业主合法权益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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