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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3年各地市财政自给率情况,东莞市、深圳市、佛山市财政自给率最优排全省前三位,汕尾市、河源市、梅州市财政自给率排在全省后三位。
广东省21个地市有8个地市财政自给率均大于60%,有8个地市财政自给率均小于30%,潮州市、湛江市等8个地市财政收支失衡问题较为突出。
另外,广东省21个地市财政自给率排行前九名全部为珠三角九市,分别是广州、佛山、肇庆、深圳、东莞、惠州、珠海、中山、江门等九个城市。
1、东莞市:财政自给率89.19%;
2、深圳市:财政自给率82.06%;
3、佛山市:财政自给率81.45%;
4、珠海市:财政自给率71.82%;
5、中山市:财政自给率71.47%;
6、广州市:财政自给率65.42%;
7、惠州市:财政自给率65.12%;
8、江门市:财政自给率60.96%;
9、肇庆市:财政自给率42.35%;
10、汕头市:财政自给率36.72%。
11、云浮市:财政自给率36.15%;
12、清远市:财政自给率35.42%;
13、阳江市:财政自给率31.09%;
14、潮州市:财政自给率29.56%。
15、湛江市:财政自给率28.64%;
16、茂名市:财政自给率28.38%;
17、韶关市:财政自给率27.41%;
18、揭阳市:财政自给率26.09%;
19、汕尾市:财政自给率24.96%。
20、河源市:财政自给率21.85%;
21、梅州市:财政自给率21.81%。
补充知识:地方财政自给率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值,可以较好评价地方财政对于中央转移支付的依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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