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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2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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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贪官所贪的数目越来越多,为何会这样?关键点是量刑过轻,大多死刑不用。腐败分子落马以后出于自保和减轻刑罚的心理,大多有“坦白、认罪、退赃”等情节,等于都变相地拿到了“免死金牌”:极少数被判死缓两年执行,两年期满后改判为无期徒刑、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少数被判为无期徒刑;大量的都被判10-20年有期徒刑。这无异于给其他未落马的腐败分子发出了明确的信号:“贪再多都不会死,顶多坐十几年班房,权当疗养,出来后照样是人民富豪!”,从而坚定了不少腐败分子“一人坐牢,全家富、家族富、亲朋好友富,子孙万代享福不尽,还不如贪得更多一点!”的贪腐理念,“皮带哥”就把这一点演绎得淋漓尽致,“不想腐”成了许多贪官污吏眼中最大的笑话。上述司法判例甚至让贪官心理产生了异变:现在的反腐都是大官反小官、大贪反小贪,大家只是五十步与一百步的区别,是发现与潜藏的关系,所以彼此都要“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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