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有关领导:
我是广东省化州市金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务总监,受公司委托,现实名举报化州市自然资源局有关干部,违法办理土地分割登记、违法办理土地抵押登记,并长期隐瞒土地抵押信息,帮助化州市粤昇房地产公司原股东梁某,诈骗我公司一千万元购买该公司全部股权,结果却买到2亿余元的巨额债务,国家的三旧改造项目也因此停摆十年,无法实施。
事情是这样的: “三旧”改造是国土资源部给广东省的旧城改造特殊政策,项目公司能以远低于市场价拿到土地,但必须承担改造方案中的公益建设项目。但是在广东茂名的化州市,粤昇公司2014年以1900多万的低价拿到一块三旧改造项目土地,却在刚刚办理土地证后的几天内,化州市国土局就违法为其办理了土地分割登记,把一个土地证分割成了13个小土地证;然后又违反三旧改造项目“土地融资必须设立专门账户,保证融资资金全部用于改造项目”的规定,为其中的12本土地证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帮助粤昇公司原股东梁某从银行和个人处借款5850万元,用于梁某房屋装修等与改造项目无关的事项。后来梁某对上述借款分文不还,非法获利3900余万元。
而更令人震惊的是,直到2020年4月14日,化州市国土局都在查询系统中故意隐瞒上述土地的抵押信息,让我公司于2017年12月计划收购粤昇公司股权时查询上述土地的登记信息,却查不到任何抵押信息,帮助梁某诈骗我公司一千万元购买其公司全部股权,结果股权过户后却要承担该公司因土地抵押等产生的2亿余元的巨额债务。
2022年3月,粤昇公司原股东梁某被化州市公安局刑事立案侦查,目前以伪造国家公文印章罪正接受化州市检察院的审查起诉。而化州市国土局2014年违法分割登记后又违法抵押登记的12块土地,因抵押借款案件被化州市法院发布公告,将于2024年8月30日通过网络进行拍卖执行。
2024年8月8日,我公司依法复制了化州市国土局2014年分割登记和抵押登记的原始档案,确认该局涉嫌违法登记及该局有关干部涉嫌帮助梁某诈骗犯罪的事实。其中一块土地办理抵押登记的档案,化州市国土局竟然都找不到、弄丢了!
8月14日,我公司向化州市检察院邮寄控告书,控告梁某涉嫌伙同化州市国土局有关干部诈骗犯罪,该院于8月15日签收了控告材料;
8月15日,我公司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决化州市国土局2014年对上述土地的分割登记和抵押登记违法,并予以撤销,茂名市集中受理行政诉讼的茂南区法院,于8月16日受理案件,启动行政诉讼诉前调解程序;
8月21日,我公司向化州市法院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请求依法中止对12块土地的拍卖执行。因为按照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案外人异议审查期间,人民法院不得对执行标的进行处分;第二,执行标的物是茂南区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的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该12本土地证有可能被判决撤销;第三,梁某的刑事案件与执行案件的执行依据即民事判决书密切关联,属同一法律事实,按照先刑后民的原则,本次执行也应当中止,待刑事案件终审判决后再决定是否继续执行。
我公司特此实名举报,恳请上级有关领导关注,监督化州市法院依法中止执行,不要成为梁某等违法犯罪的帮凶;监督茂南区法院依法审理行政诉讼,监督化州市检察院依法查明梁某伙同有关干部的诈骗犯罪,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我们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更加详细的情况,请看我们发布的下一条内容。以上举报,均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我公司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谢谢!
举报人:化州市金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先生185****6069 2024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