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责申请书!
尊敬的市纪委,监察部门你好:,我是泗水镇凤圹塘普村查账群众代表:崔兆云
就近期我镇审计工作组在履行审计职责过程中存在的走过场、不作为问题,向贵部门提出正式追责申请。作为本镇居民及利益相关方,我深感审计工作的严肃性与重要性,但当前审计工作组的实际表现严重违背了其应有的职责与使命,对我小组村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和发展构成严重影响。
一、 查办工作滞后、履职不到位:
我们今年4月份向镇政府申请(查账申请书),5月13日向高州市纪监委举报村长离职十八年不移交村务存在贪污问题,5月21日电话回复由下属镇纪监委受理。许斌(镇长)任审计工作组长,陈霞 (纪监委书记)任副组长。2024年7月10日镇政府回复内容,没发现村长侵占,挪用集体资金,不服向法院起诉。
2, 我们不服向市信访局申请复查。8月22日泗水镇政府第二次回复:内容:未发现村长侵占、挪用村集体资金的情况。但存在财务手续不齐全、不规范的问题。并推诿扯皮半年不移交村务归还集体。
3,逼于压力9月28日镇审计工作组移交村务归还我集体,但多数是白单据缺少原始凭证。《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审计必须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对原始证据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符合原始票据有权不接受退回。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二,事实如下:
崔作度任职期间(2005年至今)的问题
1.村务不公开:自2005年起,崔作度担任村小组长期间,长期未按规定公开村务信息,导致村民对村集体事务一无所知,严重违反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关于村务公开的规定。
2.财务账目造假:近期移交的13年村务账目中,惊人地发现全是白单据,无任何原始票据支持,这不仅违背了基本的财务管理原则,更难以反映村集体的真实财务状况。审计工作组在如此明显的问题面前,仍能通过审核,其审核过程与结果的公正性、准确性令人质疑。
崔星培任职期间的财务问题
1.单据缺失与不规范:崔星培任期内,移交的村务21万多账目中约85%为白单据,缺乏必要的原始票据,且收支记录未经相关人员签名确认,购物凭证信息不全,存在极大的管理漏洞。
2.价格异常: 如红砖购买记录中,同一天的两张回执单据价格相差三倍,所购物的红砖水泥数量和我们丈量的实际数量虚增四倍。明显不合常理,显示出账目管理的极度混乱。此类问题频繁出现,而审计工作却未能有效识别并纠正,其审核机制的有效性受到严重挑战。
卢肖芳任职期间(临时村长)的财务违规
1.太阳能路灯项目价格虚高:卢肖芳负责的太阳能路灯项目中,所报太阳能路灯价6mx30规格的太阳能灯报价1800元/盏远高于市场价格,而市场同类产品价格仅为530元/盏,存在严重的价格虚高现象。且所有支出未获得必要的财务监督人员(理事、出纳、会计)签名确认,财务管理极度不规范。
接任小组长崔剑的违法行为
1.伪造村务账目:崔剑未经合法程序,擅自修路并伪造相关送货、收款单据,虚增材料费用,私自定价以获取回扣,严重侵害了村集体利益。
2.财务流程缺失:其所有收支记录均未获得会计、理事、出纳的签名确认,财务流程形同虚设,完全置法律法规于不顾。
三、追责理由
1.审计工作组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能忠实履行审计职责,损害了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2.失职渎职:由于审计工作组的不作为和走过场行为,导致可能存在的违规、违纪甚至违法行为未能得到及时发现和纠正,给我村群众财产造成了潜在损失,构成了严重的失职渎职行为。
3.损害政府公信力:审计工作作为政府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公正性、权威性和有效性直接关系到政府公信力的建设。审计工作组的不作为和走过场行为,严重损害了政府公信力和形象。
三、申请事项
鉴于以上事实和理由,我特向贵单位提出以下申请:
1.对我镇审计工作组在审计过程中的走过场、不作为行为进行彻底调查,查明事实真相,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对查实的违规、违纪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确保审计工作的公正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3.恳请泗水镇政府和村委会提供并允许我们复印2016年至2023年向我村拨付款项记录,并复印同一时期内,社会各界捐赠给塘普小组村的所有资金及物资的流水账单,帐对帐进行核查,确保捐赠款项的透明使用和合理分配。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塘普小组村群众查账代表:崔兆云
电话号码13632696799
日期: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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