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孔明灯、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防止引发重特大火灾事故,切实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助力打好蓝天保卫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茂名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茂名市人民政府的决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茂名市禁止在限定区域销售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的通告》(茂府规〔2022〕1号)明确规定的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和烟花爆竹区域不变(详见附图): 迎宾大道(水林路)—包茂大道南—寨头桥至墨胶桥海岸线(含栈道)—墨胶桥至水东湾跨海大桥海岸线—南海大道—润海南路—海滨二路—滨海绿道—绿海路—下里南路—慧城三街—智慧大道—工业大道南—高新大道—西部快线—环市西路—油城一路—原省道S291线—南排大道—环市北路—环湖路(露天矿生态公园)—红旗路—大塘西路—茂苍路(县道X612线)—茂高快线—茂羊路(原省道S372线)—三桥街—茂东快线—潘州大道—沈海高速(G15)—迎宾大道(水林路)。 二、扩大的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限定区域(详见附图): (一)环市西路—Y125—科创路—茂化快线—Y124乡道—化牛公路—白沙河桥(化牛公路)—上游白沙河—Y101—S291—Y101—环湖路—108乡道—188乡道—103乡道—合滩桥—108乡道—黄塘村路—612县道—茂高快线—关车新村路—万民坡村基耕路—万民坡村至旧村村路—关车大道(Y164)—沙车村道—精彩100里碧道—大圳口村路—爱群东大道—田心村界西横岭坡村路—电茂干渠沿岸线—淡窿水库南路—西埇大道—茂羊路—茂高快线—茂苍路—大塘西路—红旗路—环湖路—环市北路—南排大道—原省道S291线—油城一路—环市西路形成的封闭区域。 (二)新坡镇黄塘村委会:长江岭村、上合滩村、下合滩村、黄塘村、顺塘村等自然村;新坡镇关车村委会:六岭头村、旧村村、万民坡村、关塘村、沙车村等自然村。 三、茂名市茂南区应急管理局、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茂名市茂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茂名市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茂名市茂南区消防救援大队及茂南区相关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巡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茂名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违反上述规定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法律责任。 四、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广大市民应从维护本区平安和谐的大局出发,切实树立公共安全、现代文明和节能环保意识,自觉遵守本通告。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举报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举报电话:110。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特此通告。 附件:1.茂名市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区域示意图 2.茂南区扩大的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区域示意图(黄色区域)附件1 
附件2 
茂南区扩大的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区域示意图(黄色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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