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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2025年2月14日发布的文件,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自**2025年3月1日**起调整,共分为四类地区,具体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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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分类标准与适用城市**
1. **一类地区**
- **月最低工资标准**:2500元/月(广州)、2520元/月(深圳)
-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3.7元/小时
- **适用城市**:广州、深圳
2. **二类地区**
- **月最低工资标准**:2080元/月
-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9.8元/小时
- **适用城市**:珠海、佛山、东莞、中山
3. **三类地区**
- **月最低工资标准**:1850元/月
-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8.3元/小时
- **适用城市**:汕头、惠州、江门、湛江、肇庆
4. **四类地区**
- **月最低工资标准**:1750元/月
-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7.4元/小时
- **适用城市**: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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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标准说明**
1. **覆盖范围**:
- 全日制就业劳动者适用月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如小时工)适用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 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费、特殊工作环境津贴、社保及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2. **特殊规定**:
- 计件工资需确保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定额后的收入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如网约车司机、外卖员)若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同样适用最低工资保障;非劳动关系则需企业“督促执行”。
3. **调整权限**:
- 各地市可根据实际情况上调标准,但不得低于省级规定的最低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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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影响与注意事项**
1. **相关待遇调整**:
- **失业保险金**:按最低工资的90%计算(如深圳失业金为2520×90%=2268元/月)。
- **病假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
-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标准。
2. **企业合规要求**:
- 用人单位需确保工资剔除加班费等后不低于最低标准,违规者可向人社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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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总结**
此次调整后,广州、深圳的最低工资标准位列全省前两位,四类地区中河源、韶关等10市执行最低档。建议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明确工资构成是否符合标准,并关注地方政策可能的进一步调整。
如需查询具体城市的执行细则,可参考广东省人社厅或各地市政府官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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