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化州中燃接到用户举报,称化州市某小区内,有用户私自切割燃气管道,十分危险。化州中燃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经核查,发现用户使用电钻、角磨机等工具,私自切割燃气管,对燃气管道造成严重破坏。化州中燃工作人员立即报警,目前,警方已完成现场取证和笔录调查。
燃气管道不同于家中的其它管线,用户不得对燃气管道进行改造,一旦操作不当,极易引发燃气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
一、私改燃气管道,危险一箩筐 1、安全隐患大如天 天然气有易燃、易爆特性。如果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会埋下严重的安全隐患,极易发生燃气泄漏,引起燃气火灾爆炸事故,直接危害用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事故案例一:某小区业主家里装修私改,造成燃气泄漏并发生爆燃,导致施工人员面部严重烧伤,同时业主和施工人员被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事故案例二:某小区一楼住户家中装修时,对带气的燃气主管线用砂轮进行拆改,结果切割到一半,泄漏的燃气遇明火发生爆燃,切割人员受伤,室内物品部分烧毁,所在单元楼上住户玻璃被震碎。经查,该起事故的原因是用户私自对燃气管线进行拆改。
2、影响维修维护 擅自改变原有燃气管道、燃气表布局,一旦发生燃气泄漏,可能导致无法及时关闭燃气阀门,对燃气安全检查和维护抢修带来严重影响。 3、危害公共安全 私接私改燃气设施,可能让整个小区的供气 “闹脾气” 中断,影响左邻右舍的正常生活。一旦发生燃气事故,危及生命财产安全,后果不堪设想。
二、私接私改燃气管道,罪可入刑!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 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四)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 第三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损、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不得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可能危及燃气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的行为,有权予以劝阻、制止;经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立即告知燃气经营者或者向燃气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第五十一条 侵占、毁损、擅自拆除、移动燃气设施或者擅自改动市政燃气设施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守护大家的用气安全,咱们可得把这事儿重视起来,化州中燃在此郑重提醒: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绝对不能私自改动燃气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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