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程序空转背后的治理失序与制度性求解
核心提示
当程序正义沦为权力游戏的遮羞布,信访制度异化为维稳工具,高州市泗水镇政府针对村民崔兆云长达11次、历时两年的村务公开追问,给出四次自相矛盾的回复,上演“权力踢皮球”荒诞剧。镇政府以“程序空转”对抗实质正义,用“技术性受理”消解法治精神,突破基层治理底线。
一、“完美闭环”里的权力陷阱:四次回复的荒诞逻辑
2024 年 4 月至 2025 年 2 月,泗水镇政府针对同一信访事项的四次回复,构成精密程序迷宫:
- 首次回复(2024.5 - 7):5 月受理审计,7 月称村长无侵占挪用,让村民起诉,避谈监督职责与村务公开。
- 二次回复(2024.8):承认村长财务手续不规范,但对违规处理与责任人追责只字不提,重申“未发现挪用”,淡化违法、掩盖矛盾,存在程序违法。
- 三次回复(2024.12):镇政府称 2016 - 2023 年无拨款给塘普村小组记录,与财政结算中心口径一致。然而,单据与审计报告显示支出超 20 万,村小组年收入不足千元且有补贴,镇政府此举涉嫌隐瞒或篡改数据。
- 四次回复(2025.2):祭出“受理告知书”,将问题重新纳入 60 日办理周期。
这种循环回复策略,构成《信访条例》第 36 条禁止的“以程序办理代替实体解决”的违法形态。镇政府通过制造“程序永动机”,使维权村民陷入“申请 - 受理 - 等待 - 再申请”循环,本质是对公民知情权的制度性消解。
二、“受理即终结”的治理迷思:第四次回复的技术暴力
2025 年 2 月 21 日的《受理告知书》,体现基层权力技术化运作:
- 时间操纵:将本应 60 日内办结的信访事项,拖延至 2025 年 4 月 21 日,人为拉长维权周期。
- 话语替换: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不予受理”禁令,封堵复议救济通道。
- 责任虚化:将实质性村务公开诉求,降为程序性告知事项。
这种“受理即办结”的文字游戏,使《信访条例》第 21 条规定的“调查核实、处理整改”等实体义务落空。告知书中“感谢支持”的温情表述,与制度性冷漠形成强烈反讽,暴露出基层治理“软暴力”的升级形式。
三、程序空转的罪与罚:突破渎职犯罪的红线
泗水镇政府系列行为,超越行政不作为范畴,涉嫌触犯《刑法》第 397 条滥用职权罪
- 主观故意:明知村务公开缺失,仍刻意设置程序障碍。
- 客观行为:四次矛盾回复形成证据链,证明系统性阻碍问题解决。
- 损害后果:致使集体资产持续失控,侵害村民财产权益。
依据最高检《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这种“明知存在问题而拒不纠正”的行为,符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立案标准。
四、破局之道:穿透程序主义的治理迷雾
打破制度性困局,需构建三重治理框架:
- 监察介入:纪委监委启动专项调查,对四次回复矛盾点进行刑事立案审查。
- 司法救济:依据《行政诉讼法》第 12 条,对行政不作为提起履职之诉。
- 制度重构:建立村务公开“双轨制核查”,引入第三方审计与区块链存证技术。
当基层治理陷入“程序空转”怪圈,不仅需个案纠偏,更要深层解构基层权力运行逻辑。泗水镇“公文游戏”警示:若不建立穿透式监督体系,程序主义将异化为吞噬公民权利的制度黑洞。
(本文为系列第十二篇,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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