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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20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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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事实上是强了,按中国的法律,条条都撞中。
男人就站自己的角度来看待,以为订了婚,给了彩礼钱就可以为所欲为。
若果我们假设站在女人的角度立场来看,说不定有人真在乎真要在花烛夜的当晚,她的确有这个权利。
第二个她说明确表达了“不”,法律在这点上是遵循“说不就是不”。这是中国的原则。甚至有些外国,用的是不同意就是反对的原则,这个更惨,打击面更大,因为女方往往是弱势,比如身材和力量上的(200几斤米八米九,对几十斤一米五的类型),或地位上的(上级对下级,老板对员工那类型), 女方处在这场景和条件下,可能不敢反对,但不代表是同意和乐意。
第三,发现了物证,床上有“混合体液”,这个完整闭环了,女的反对,有实质事情发生。没得申斥。
男方唯一傻的地方是,放弃了调解配合。放弃了缓行。原来给个人情,缓行,应该是可以的。缓和的前提是要认罪,但他不认,没办法了,这个感觉是法盲,比较可惜~~~
当然了,解惑和破障以你说的为准,毕竟你是专业~~~~不过我是真细心思量过这件事,站在女人的立场上,退一万步,就算真是结婚几年的,她一样有不同意的权利,更莫说订婚的
哎~~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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