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小稷 于 2025-4-24 17:21 编辑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需要对广州华众科技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香精香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全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广州华众科技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香精香料项目 项目地址: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电海街道迎宾大道288号六韬创业产业园二期41幢 建设单位:广州华众科技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317.08平方米,建筑面积985.35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298.51平方米,原材料间、成品间211.29平方米,办公区261.29平方米,共用区域(如通道、电梯、楼梯等)214.26平方米;年产香料200吨,香精300吨。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州华众科技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联系地址:茂名市电白区电海街道迎宾大道288号六韬创意产业园二期41幢第2层 联系人: 郑经理 联系电话:18607871581 环境影响评价负责机构:广东盈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668-3118888 联系地址:茂名市油城九路11号大院1号202房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地址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yz4hWEg2ndm39y8WnnnU7Q 提取码:pns5 五、征询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关注本项目和项目环境影响所属范围内的居民、单位等公众。 主要事项:您对当地环境现状的看法;您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本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对公众的主要影响;从环保角度考虑,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公众对本项目所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交意见的具体形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的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之日起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反馈意见,以便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纳落实。 七、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广州华众科技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日期: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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