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彩代销者应当遵纪守法,认可福彩的发行宗旨、愿景、价值观,具有高度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维护福彩形象,自觉践行福彩使命,按照《彩票管理条例》等规定和彩票代销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如下责任义务:
1.彩票投注专用设备属于彩票销售机构所有,彩票代销者不得转借、出租、出售。
2.彩票代销者不得委托他人代销彩票。
3.彩票代销证是彩票代销者代理销售彩票的合法资格证明,不得转借、出租、出售。
4.在彩票销售场所设置彩票销售标识,张贴警示标语,突出彩票的公益性。
5.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和兑奖。在销售场所设置警示标语,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6.依法依规保护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
7.应当按照彩票品种的规则和兑奖操作规程兑奖。
8.在兑奖有效期内,经验证确认后,应当按照中奖者要求及时兑付。
9.不得违背彩票中奖者本人意愿,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要求彩票中奖者捐赠。
10.应当按照彩票代销合同的约定,交纳彩票投注专用设备押金或者保证金。
11.不进行虚假性、误导性宣传。
12.不以诋毁同业者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
13.不以赊销或者信用方式销售彩票。
14.不得伪造、变造彩票或使用伪造、变造的彩票兑奖,否则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