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村务公开信访处理中,村民一年内12次信访、历经五次复查,积累的复查答复文件、白条凭证等证据形成完整闭环,直指高州市复查委员会系统性失职,具体如下:
1.权责错置:依据《民法典》确认村民查阅权,却未按《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要求镇政府履行“责令公开”义务,行政不作为,责任主体混淆。
2.程序违法:未审查镇政府“责令公开”程序便认定不属受理范围;对“整改时间倒置”等关键问题及证据未审查,采用镇政府矛盾结论,违反相关条例调查义务。
3.法律误用:错误引用《民法典》,忽视《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中镇政府监督义务,构成行政不作为。
4.监督失效:镇政府虚构整改、复查委员会回避审查,形成不良循环;85%财务凭证为白条,集体资产存被侵占风险 。
5.其他违法:审计程序违规,镇长、纪委书记任审计组负责人违反相关规定;财务数据矛盾,镇政府涉嫌挪用资金、伪造凭证;虚构整改程序,干扰信访秩序。
6.维权艰难:维权受相关利益势力阻碍,影响信访事项公正处理。上述问题均有充分证据佐证,可查看高州市泗水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链接(http://www.gaozhou.gov.cn/gkwz/content/mpost_397612.html )。
请听司法局行政复议陈主任电话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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