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港博贺新港区昌利石化仓储基地一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 “项目” )位于茂名市滨海新区博贺新港区(茂名博贺湾化工产业基地)(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1度18分15.917秒,北纬21度27分17.967秒)。2020年9月委托南京易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茂名港博贺新港区昌利石化仓储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已于 2021 年 2月 20日取得茂名市生态环境局滨海新区分局的批复(茂环(滨海新区)审[2021]1号),批复内容为:茂名港博贺新港区昌利石化仓储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占地面积为42548.71m2,总建筑面积为3248.74m2,建成后主要包括综合楼、门卫、变配电所、消防泵房、泵房、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隔油池、消防水罐2座(均为3000m3)、内浮顶储罐16座(9500m3罐5座、5000m3罐8座、3000m3罐3座),油罐总容量为9.65万m3,主要储存汽油、工业溶剂油、甲苯、二甲苯、甲醇、柴油、煤油、石脑油,最大储存量分别为汽油18000m3、工业溶剂油10000m3、甲苯5000m3、二甲苯5000m3、甲醇6000m3、柴油19000m3、煤油19000m3、石脑油14500m3,计划年周转次数为12次,因此汽油年周转量216000m3、工业溶剂油年周转量120000m3、甲苯年周转量60000m3、二甲苯年周转量60000m3、甲醇年周转量72000m3、柴油年周转量228000m3、煤油年周转量228000m3、石脑油年周转量174000m3。项目未开始建设,未投产。 建设单位拟投资建设茂名港博贺新港区昌利石化仓储基地一期建设项目(重新报批)(以下称“本项目”),对原环评审批项目平面布置、储罐和罐区储存物料进行调整,储存物料由“汽油、工业溶剂油、甲苯、二甲苯、甲醇、柴油、煤油、石脑油”8种物料调整为“沥青、石蜡油、燃料油、白油、加氢尾油、重油、渣油、煤焦油、油浆、润滑油/基础油、异构化油、汽油、凝析油、轻循环油、石脑油、煤油、航空煤油、烷基化油、柴油、生物柴油、松节油、混合芳烃、甲苯、二甲苯、邻二甲苯、石油混合二甲苯、甲基叔丁基醚、烷基苯、工业异己烷、1号石油醚、丙酮、丁酮、环己酮、甲醇、乙醇、正丙醇、异丙醇、正丁醇、异丁醇、叔丁醇、辛醇、乙二醇、丙二醇、二乙二醇”44种物料。本项目总投资47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5万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与《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的有关规定,现对茂名港博贺新港区昌利石化仓储基地一期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进行公示。报告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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