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泗水镇人民政府
信访事项受理告知书
崔兆云公民:
你反映泗水镇政府村务公开失职
1.公开造假:四次答复矛盾:2024年7月称"无侵占"、8月承认"财务不规范"、12月称"无拨款记录"(但2017年镇预算显示村居补助331.6万元)、2025年4月称"已公示"却无凭证。
2.资金异常:审计报告显示村小组2017-2019年支出超24万元,年收入仅数百元。主要诉求:公开2016-2023年村务原始凭证及资金流向,撤销违法审计结论并由市级审计机关重审的事项(编号:WT4400002025071820244)已收悉。我镇决定予以受理,将在规定期限(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并书面答复你。在此期间,你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同一信访事项,本级和上级行政机关将不予受理,请你耐心等待办理结果。
特此告知。
高州市泗水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日
泗水镇政府在村务公开中存在明显失职:
1.公开造假且答复矛盾:2024年7月称“无侵占”,8月承认“财务不规范”,12月称“无拨款记录”(与2017年镇预算显示的村居补助331.6万元矛盾),2025年4月称“已公示”却无凭证,涉嫌违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0条。
2.重复受理与程序空转:2024年7月至2025年8月间,就同一事项多次重复受理,其中2025年8月1日再次重复受理,整体陷入“受理被举报部门自查敷衍答复再信访”的死循环,违反《监察法》第11条和《信访工作条例》第26条。
3.自查自答模式违法:作为被投诉主体主导答复,违背“调查与被调查分离”原则,违反《信访工作条例》第30条“禁止被举报方接触举报材料”的规定,程序不公导致信访制度公信力受损,形成推诿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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