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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电白区麻岗食品有限公司屠宰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茂名市电白区麻岗食品有限公司已委托广东盈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茂名市电白区麻岗食品有限公司屠宰场项目 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需要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情况(详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茂名市电白区麻岗食品有限公司屠宰场项目 建设单位:茂名市电白区麻岗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茂名市电白区麻岗镇三陵村委会海陵村西北二路2号 建设性质:改扩建 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45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90平方米;扩建后年屠宰生猪量29.2万头。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与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wjytWm5qvo0fUHPyVCss5w?pwd=w7ha 提取码: w7ha。 2、任何单位或个人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至茂名市油城九路11 号大院1号202房取阅。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 0668-3118888, 邮箱:745856716@qq.com。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民众和团体。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要求填写意见表反馈给我们。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环保相关的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表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在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内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茂名市电白区麻岗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茂名市电白区麻岗镇三陵村委会海陵村西北二路2号 联系人:冯经理 联系电话:0668-5559927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意见的反馈时间为自公示发布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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