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告茂名市电白区霞洞镇政府行政违法、滥用职权的控告书
控告人:王*基,男,汉族,1956年10月17日出生,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霞洞镇石顶村29号村民(参战老兵、中共党员),身份证号:44092319561017****,联系电话:159****0293
被控告单位: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霞洞镇人民政府
一、控告事项
霞洞镇政府在本人820平方米祖地纠纷中,存在违法发证、履职失责、包庇侵权、滥用公权力等行政违法行为,严重侵害本人合法权益,恳请上级机关依法查处并责令纠正。
二、被控告单位的核心违法事实
(一)违规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助力公职人员侵占祖地
2025年4月1日,霞洞镇政府在以下情形下,违规向王*春(霞洞镇干部,王*润之子)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霞洞镇规字第2025038号):
1.主体资格违法:王*春本为城镇户口,2025年3月中旬才违规迁回石顶村,不符合“本村集体成员申请宅基地”的法定条件,且违反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占地建房”的政策;
2.程序严重缺失:涉案地块系本人家庭未分配的820平方米祖地(有《祖地权益证明》及党员见证),存在明确权属纠纷,但镇政府未履行村委公示、权属核查程序,直接发证;
3.关联利益冲突:王*春之姐王丹霞系霞洞镇国土办工作人员,镇政府未尽回避义务,明显存在“内外勾结、违规操作”。
(二)履职失责,纵容伪造证件、暴力侵权行为
1.对伪造证件放任不管:王*润(已故,原霞洞镇武装部部长)提交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电集建(97)字第210400311号),经时任管理区书记王*新、治安干部戴*初证实“公章系伪造”,但镇政府从未对该虚假证件进行核查或追责,反而默许其作为权属依据;
2.包庇暴力侵权行为:2025年8月17日,王*春等人动用钩机损毁本人荔枝树、蜂蜜等财物(损失超12万元),8月23日抢地建房,9月27日勾结镇干部、特警围堵本人住所强占祖地——镇政府不仅未制止上述违法侵权行为,反而配合其强占操作,属于典型的“履职失责、包庇侵权”。
(三)背弃信访承诺,滥用公权力打压村民
2018年本人上访至全国人大后,霞洞镇政府曾口头承诺涉案祖地归本人管理经营,并派推土机平整地块。但2025年却违背承诺,违规给王*春发证,甚至动用特警限制本人人身自由(累计超30小时),属于“出尔反尔、滥用公权力打压村民”的违法行政行为。
(四)纵容村委干部收贿包庇,阻碍权益确认
石顶村委部分干部收受王*春一方不正当利益后,罔顾《祖地(宅基地)权益证明》中“祖地未分配”的事实,拒绝出具权属证明——镇政府对此知情却未查处,属于“纵容下属、行政不作为”。
三、控告请求
1.依法撤销霞洞镇政府向王*春发放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霞洞镇规字第2025038号);
2.依法查处霞洞镇政府违规发证、履职失责、滥用公权力的相关责任人;
3.责令霞洞镇政府督促村委出具祖地权属证明,确认本人对涉案祖地的合法管理权益;
4.责令霞洞镇政府监督侵权方王*春赔偿本人财产损失12万元,并恢复被损毁的生产设施;
5.对王*润伪造证件、王*春等人暴力侵权的行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附:相关证据材料
1.本人身份证、党员证明、参战老兵证明复印件;
2.《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3.《祖地(宅基地)权益证明》(含党员、家庭成员签字);
4.伪造证件的佐证材料(王*新、戴*初签字);
5.财物损毁现场照片、损失清单;
6.镇政府信访承诺的相关佐证材料;
7.其他相关证据。
控告人(签字按指模):王*基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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