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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婆15岁,我公17岁结婚,我公司长发公司的一个伙夫每天挑水做饭,因为生活需要,双方没有意见就结婚了。在我奶奶走之后,我去了解这个事情就是我婆的一个熟识的姐妹的爸和我公在硝磺局里面做。硝磺局是一个有好多网点的官僚单位,这些网点如同驿站一样,是光绪时期搞的一个系统,下面都是好多铺,类似现在的加盟商。个个铺大概和驿站一样都是做饭住宿卖日杂。
结婚后五年没有生孩子,因为彼此素昧平生相敬如宾,我公又在南盛梅菉干了四年,回到高州,当然也是一样的工作,只不过是硝磺局招待所,也就是总局。每天做饭陪客人。
这个时候我公应该是20出头,接着日本轰炸,老板就把茂发公司给我公做,因为这个是炸药仓,当然这个也是我近年了解的。但是这个也是硝磺局的总部,物资仓库。当然之后权力越来越大生意越来越大。
也就是说我公20出头已经是高州这个六十铺的系统的总管管家了。这个系统隶属某某师管区,一个从罗定阳江到钦州的区域。也就是说四十年代高州乃至粤西这么大的时候专营权在我公手里。很难说有更大的供销系统。
也就是说无论什么事好多可以说顺理成章也可以说将就就成。人生没有什么选择权。都是山水行舟,做的下去就做做不下去已经如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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