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坟通告
为了顺利推进广西北流(粤桂界)至广东化州高速公路先行用地项目的征收工作,现需征收位于化州市石湾街道格塘村委会格塘村、六岭塘村、油行村,莞塘村委会六角塘村,莲花村委会坡田村约107.316亩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详见附图)。凡在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坟墓,请坟主自本通告发出之日起30天内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迁坟标签到属地村委会办理迁坟补偿手续,领取迁坟费用并及时迁移坟墓(联系人:陈昆明,联系电话:13727759280)。逾期不办理手续及迁移的作无主坟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 广西北流(粤桂界)至广东化州高速公路先行用地影像图
化州市卫星影像图(局部)(广西北流(粤桂界)至广东化州高速公路先行用地).pdf
化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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