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8日,本人向广东省信访局提交对高州市泗水镇政府系统性违法问题的实名举报材料。11月18日,该举报事项经层层转办至被举报单位——高州市泗水镇人民政府,但直至12月1日,该镇政府才出具《信访事项受理通知书》,全程耗时24天。核心症结在于,泗水镇政府作为被举报对象,在收到上级转办事项后,无正当理由故意拖延近半个月才完成“受理”这一初始行政程序,严重违背信访工作法定要求。
二、问题定性:系统性程序违法与权力滥用
1.公然违反《信访工作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信访事项需及时受理、依法处置,泗水镇政府拖延受理的行为,是对法定职责的漠视,属于典型程序违法。
2.程序逻辑严重倒置:正常信访办理逻辑为“先受理、后调查”,而该镇政府将大量时间耗费在受理前的“沉默期”,导致近一个月内信访事项处于程序“空白状态”,实质是人为设置障碍,变相延长法定办理期限,侵害举报人依法获得及时处理的合法权利。
3.策略性消耗当事人维权意志:此种拖延并非行政效率低下,而是刻意通过“程序性沉默”消耗举报人的时间、精力与维权成本,企图以拖延倒逼举报人放弃诉求,本质是行政惰性与权力滥用的具体体现。
三、背景关联:长期程序空转乱象的延续
此次拖延绝非孤立事件。在本人长达一年多的维权过程中,高州市泗水镇政府、高州市信访局及茂名市相关信访部门,多次采用“被举报人自查自答”“循环转办”“以无关理由驳回”等违规手段,导致举报事项陷入“程序空转”困境,此前泗水镇政府六次信访答复中均存在逻辑悖论、法律适用错误等问题(如编造“零拨款”谎言、由镇长自审自查举报自身等)。本次受理拖延,是该“程序滥用”链条的最新例证,凸显基层单位漠视上级转办监督事项、上级信访部门监督缺位的系统性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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