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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户安置问题,现在市储备用地中心和羊角镇政府,新城管区,村合作社同意把我户原有的330平使用在政府发展里面,然后调回330平给我,但是现在茂名市茂南区自然资源局提出对调的土地不是我户自行享受使用,而是要求我户距离现在只是初步规划做路距离开10米(注:总共只有11米),就只剩余1米,只能做个厕所,让我户一家几口何去何从?这个就是所谓的政策,但不是我们习书记出的政策,而是茂名市茂南区自然资源局针对我户出的新政策,这就是赤裸裸的打压,欺压。还有如果这个所谓的新政策,是法规,是国规,那么我看见很多人现在起房子,他也没有离路面有10米距离,而且是有现成的路面的。现在茂名市茂南区石*管区黄*窿村某村民也在做房子,且是在高水路边的做的,那么相关单位就应该公平公正,公事公办,他们没有距离有10米的,没有按照政策的,岂不是房子都应该拆除?还是说那个政策只针对我户?其次,我想问一下,准备在户旁边规划的那条路是国道,省道?还是县道,乡道?还是做高速路呢?要离路面10m那么宽。从哪里量起呢?有实际的路面了没有?为什么就这么欺负我这户?这么想把群众百姓逼上死路?一个这么大的国家就容不下一户群众?我们习书记的思想,为人民服务,为民解难,就是这样的阳奉阴违吗?恳求政府部门高度重视,处理好群众的这个对调安置问题,早日解决我户住建审批问题,为我户支持公道,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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