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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模等级划分通常依据城区常住人口数量,分为超大城市(1000万以上)、特大城市(500万-1000万)、大城市(300万-500万、100万-300万)、中等城市(50万-100万)和小城市(20万-50万、20万以下)五类七档。
超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例如上海、北京,城区人口均超过1900万。
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0万至1000万。比如天津、重庆、成都、广州、深圳等,城区人口在500万至1000万之间。
大城市:
I型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如长沙、郑州等。
II型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万至300万,像昆明、太原等。
中等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万至100万,例如吉林市、大同市等。
小城市:
I型小城市:城区常住人口20万至50万,如启东市、荣成市等。
II型小城市:城区常住人口20万以下,像高邮市、仪征市等。
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和其他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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