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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茂南区自然资源局履职不当导致我户土地批建及安置问题的信访投诉
尊敬的市领导
您好!现就我户土地批建及安置过程中,因茂名市茂南区自然资源局未依法履行职责、存在违规操作,导致我户合法权益受损的问题向您信访投诉,恳请予以高度重视并督促解决。
基本情况如下:我户原有获批建设的土地,因茂南区自然资源局履职不到位,存在违规操作行为,将该批建土地重复覆盖审批为国有土地,直接导致我户无法正常完成房屋批建手续。
为解决上述安置问题,经市储备用地中心、羊角镇政府、新城管区及上白牛脚村合作社多方协商达成一致:同意将我户原有330平方米土地纳入政府发展规划使用,同时为我户调回等值330平方米土地用于建房。然而,茂名市茂南区自然资源局809室却对该安置方案提出不合理要求,强制要求我户拟调回的土地需距离初步规划的街坊路缩入10米(即退让10米)。此要求将导致我户需无偿让出200余平方米土地,剩余可用土地仅几十平方米,且剩余地块形状为三角形、菱形(具体位置见附件蓝色标记部分)。农村建房需满足基本的规整形态和使用功能,三角形、菱形地块根本无法用于建设符合居住需求的房屋,该要求实质剥夺了我户的建房权利。
我户家中有多名子女,目前无固定居所,若按此方案执行,将导致我户无地建房、无家可归,基本居住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更为关键的是,茂南区自然资源局809室提出的该“退让10米”要求,存在政策执行不公、选择性执法的问题:其一,若该要求属于法定法规或国家政策,为何周边正在建设房屋的住户,并未被要求距离现有路面退让10米(有实际案例可查);其二,对于已建成的房屋,在此次街坊路规划过程中,也未要求其距离房屋距离10米。若该标准为硬性规定,为何仅针对我户执行?此举明显违背公平公正、一视同仁的执法原则。
此外,对于拟规划的街坊路,相关部门尚未明确其道路性质——究竟属于国道、省道、县道、乡道还是高速公路?不同等级的道路对两侧建筑的退让要求存在明确法定标准,10米的退让距离缺乏明确的政策依据支撑。同时,该道路目前是否已有实际路面?退让距离的测量起点如何界定?以上关键信息,茂南区自然资源局809室均未向我户作出明确、合理的解释。
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服务、为民解难”,保障群众的基本居住权益是政府部门的核心职责之一。茂南区自然资源局的上述不当行为,不仅违背了相关法律法规精神,也与为民理念背道而驰,严重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更将我户推向无家可归的困境。
综上,我户恳请市政府及相关领导高度重视此事,监督茂南区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纠正不当做法,严格遵循公平公正、依法履职的原则,落实此前多方协商一致的330平方米等值调地安置方案,撤销不合理的10米退让要求,保障我户获得规整可用的330平方米土地用于建房,早日解决我户房屋批建问题,维护我户的合法居住权益。
衷心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关注此事,期盼能尽快收到相关处理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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