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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经合法授权的查账代表,自2024年起持续反映相关问题,其核心违法事实如下:
1. 镇政府监管严重失职,审计程序违法:存在“镇长自审自查”等违法情形,监督机制形同虚设。
2. “假处理”式回复,敷衍塞责:2024-2025年期间,泗水镇政府先后出具9份不同文号的《处理意见书》(包括泗府信复〔2024〕33、44、57号,〔2025〕17、18、49、53、59号等),这些答复内容完全雷同,仅以“村民自治”“申请人无资格”等理由搪塞,刻意回避核心问题,未开展任何实质性调查,严重违反《信访工作条例》规定。
3. 村务财务长期不公开,管理混乱:存在白条入账、账目混乱等严重不规范情形。
4. 涉嫌系统性财务造假,欺上瞒下:镇政府监管严重失职,审计程序违法;同时,镇政府声称“2016-2023年对塘普村零拨款”,但同期该村小组账面支出却超过24万元,而其年收入仅百元左右,巨额资金来源完全不明。
5. 上级信访部门纵容,程序空转:高州市、茂名市信访部门多次将举报事项简单转回被举报单位处理,导致信访程序空转,实质问题被长期掩盖。
三、泗水镇政府实体违法与渎职事实
“零拨款”谎言与事实严重矛盾:在多次信访答复(如泗府信复〔2024〕57号)中,镇政府坚称“2016-2023年对塘普村无拨款记录”,此说辞与上述巨额支出事实形成直接冲突,进一步证实其答复的虚假性。
· 证据一(第三方审计):针对塘普村的审计报告显示,2017-2019年度村小组支出超过24万元,而该村小组年收入仅百元,无力支撑如此开支,巨额开支从何而来?请泗水镇政府解释:这24万元是凭空变出的,还是所谓的“零拨款”记录是凭空编造的?
· 证据二(官方预算反证):根据高州市政府官网公开信息,镇政府每年均向十一个村委会拨付数百万元补助。例如,《泗水镇2017年部门预算》中明确列出“对村居委会的补助”331.6万元及“计生事务经费”240万元,这直接证明镇政府有向村级组织拨付资金的预算和事实。请解释:这笔预算拨给了哪个不存在的“幽灵村”?“零拨款”的答复,是对上级财政的欺诈,还是对村民智商的侮辱?
结论:“八年零拨款”的陈述与客观证据完全矛盾,已构成系统性财务造假的核心证据、触犯《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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