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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000吨生物质颗粒项目位于茂名市茂南区鳌头镇街水村委(原鳌头砖瓦厂之一),项目租用茂名市茂南迅达刨花板厂和茂名市弘丰木业有限公司现有建成的厂房和遗留的部分设备进行生物质颗粒制造生产。项目包括两栋厂房和一栋办公楼及部分附属区域,总占地面积 24633m2,建筑面积为 19110m2。建设一条生物质颗粒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年产生物质颗粒3万吨,设置剪切区、破碎区、烘干区、制粒区、打包区、成品储存区。办公楼用于日常办公和销售。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全文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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