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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日期:2026-03-05
被反映人(单位)
关于高州市公安局信访程序违法及程序造假的再次举报信
被反映人职位:局长
反映人级:县_处
问题发生地点:
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泗水镇凤塘村
问题分类:
政法/警务督察/包庇违法/违纪人员
投诉内容
再次实名举报高州市公安局在信访处理中程序造假、包庇自身,恳请上级彻查。
一、长期出具空白受理告知书,践踏程序
2025年以来,该局出具多份《受理告知书》(如高公(信)告字〔2025〕176号、230号),均未载明具体信访事项和提交日期。这种"空白告知"违反《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条,剥夺了信访人的知情权与溯权,使后续答复无法对应原始诉求,程序形同虚设。
二、同一文号出具两份矛盾文书,造假铁证 针对反映"公安局伪造签名"及"对村干部犯罪不作为"等问题,该局于2025年11月28日出具《专门程序处理告知书》(高公信告字〔2025〕252号),称转送督察大队处理;仅隔10天,又于12月8日出具《回复》(高公信回复字〔2025〕252号),草率认定"全部问题不属实"。
关键疑点:
1.文号重复:两份不同性质文书共用同一文号,混淆程序、逃避追溯。
2.时间矛盾:从转送到办结仅7个工作日(实际调查仅6天)。涉及笔迹鉴定、犯罪线索核查等6天无法完成实质性调查。唯一解释是未查实查,程序空转。
3.用章错位:回复声称"经督察大队核查",却盖"信访专用章",不敢用督察印章,意在推责
4.自我包庇举报自身违法,却交内部督察"自查自纠",结果全盘否定,实为"捂盖子"。
三、滥用不予受理,变相打压信访
2026年2月14日,在信访事项办理中,该局随意认定为重复信访并不予受理(高公(信)告字〔2026〕026号),且不说明理由,滥用职权阻挠维权。
综上,高州市公安局长期空白告知、程序造假、包庇自身,涉嫌滥用职权。
恳请上级:1.调取252号两份文书的全部办理卷宗,查明是否实质调查;
2.责令补正所有空白告知书,明确对应事项及日期;
3.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恢复政府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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