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崔兆云 于 2026-4-12 21:39 编辑
举报人:崔兆云(高州市泗水镇凤塘村塘普经济合作社村民大会选举查账代表)
事由:举报该镇政府处理本人反映的村务财务问题时,存在信访欺骗敷衍、财务造假、"程序空转"等系统性违法及行政不作为,恳请提级彻查。
事实与理由:自2024年起,本人持续反映村务财务不公开、白条入账、镇政府监管失职、审计程序违法,及"零拨款"却有26万元不明支出等核心财务矛盾,该镇政府始终敷衍塞责:
1.实质问题全回避:9份雷同回复"假处理":2024至2025年间,该镇先后出具9份不同文号《处理意见书》(含泗府信复〔2024〕33、44、57号,〔2025〕17、18、49、53、59号等),虽文号各异但内容完全雷同,均以"属于村民自治范畴""申请人作为查帐代表无资格"等格式化表述搪塞,刻意回避"零拨款"与26万支出的财务矛盾、镇长自审自查的审计违法等核心指控,从未开展真实调查违背《信访工作条例》法定原则。
2.受理程序"真敷衍",行政不作为坐实2025年12月至今,该镇连续出具3份《受理告知书》,却"只受理、不办理",未启动任何实质性调查,未作出针对性处理意见,将法定受理程序异化为消耗举报人、规避责任的工具构成典型行政不作为。
3.系统性剥夺村民监督权,监管职责长期缺失:
.该镇政府以本人"非法人代表"为由,非法否定经村民大会合法选举并授权的查账代表资格,公然架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赋予村民的法定监督权。同时,其对前村长达十余年不公开村务、拒不移交账目的严重问题长期放任不管,未履行法定的监督与审计职责,涉嫌失职渎职。
核心诉求:
1.提级管辖或指定异地第三方,介入调查财务造假等实体问题;
2.彻查凤塘村集体资金流向,保障村民监督权益。证据链接:https://share.note.youdao.com/s/N9nhliyN
广东省信访局网上平台
由高州市信访局至高州市泗水镇人民政府
办理方式:转送
办理时间:2026-02-12
办理机构:高州市泗水镇人民政府
办理方式:告知
告知内容:你提出的信访事项(编号:WT4400002026012526821),已于2026年2月6日转交高州市泗水镇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办理。我镇决定予以受理,将在规定期限(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并书面答复你。在此期间,你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同一信访事项,本级和上级行政机关将不予受理,请你耐心等待办理结果。特此告知。
泗水镇政府31号“处理意见书”核心问题
完美展示了什么叫“自相矛盾、违法程序、实质不作为、程序空转、虚假救济”五位一体:
一边认定我无利害关系,一边给我出23份盖公章的答复;
一边查实白条入账、现金乱飞,一边只给“建议”不追责;
一边用“村民自治”当挡箭牌,一边把自己法定的审计监督职责甩得干干净净;
一边堵死我的复议资格,一边假惺惺指路诉讼——明知道没利害关系法院也不受理。
结论:这不是处理信访,这是表演“怎么合法地什么也不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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