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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上出现“深圳社保全停了”“天塌了,深圳灵活被停保!”等内容,引发灵活就业人员关注。
对此,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月27日在官方微信公号辟谣,明确网络传言不实,深圳灵活就业参保政策并无变化。
事情的起因是,深圳社保向部分灵活就业参保人发了一条提醒短信,短信中提到“经比对您在我市无有效的居住信息,请尽快至相关部门核查处理。居住信息失效的,我局将为您自动停保”,结果被一些博眼球的自媒体搞“标题党”炒作,致使诸多参保人员因不实信息受到误导,陷入担忧与疑虑。
深圳市人社局表示,这次发短信是事前提醒,不会马上停保。市民有1个月的时间去办理相关手续。如果居住信息确实失效的,前往公安部门补办一下手续,居住信息重新生效后,再通过社保官网或线下窗口办理一下参保手续,就能继续参保。如果确实已经离开深圳,或者不再续办有效居住信息,社保部门将会在下个月停保。
1. 我的居住登记/居住证是有效的,为什么还会收到提醒?
答:可能是你在社保系统里登记的个人信息,和公安系统的居住信息不一致。
请登录“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或社保个人网页,进入“灵活就业登记和参保登记”,填写正确的个人信息重新办理参保登记,以免影响您的社保权益。
2. 我已经转为港澳台籍,也有居住证,为什么还会被提醒?
答:如果你的身份信息已经从“非深户大陆籍”转为“港澳台籍”,请尽快通过“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或社保个人网页—“灵活就业登记和参保登记”功能,填写正确的个人信息重新办理参保登记。
答:这条短信是发给社保信息登记为“非深圳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的,如果你已经是深户,请尽快通过“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或社保个人网页—“灵活就业登记和参保登记”功能,填写正确的个人信息重新办理参保登记。 4. 我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什么也要比对居住信息?
答:如果你是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正确的参保人员类型应该选择“个体工商户”,这样就不再以居住登记/居住证为参保条件。
请尽快通过“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或社保个人网页—“灵活就业登记和参保登记”功能,选择人员类型为“个体工商户”重新办理参保登记。
公安机关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规范个人网上言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携手维护网络空间秩序。对于歪曲事实、造谣传谣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来源:深圳人社、深圳网络辟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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