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信访局网上平台
信访日期:2026-04-26
投诉内容
信访复查申请书
申请人:崔兆云
复查事项:不服广东省信访局将本人举报认定为重复信访的错误告知,申请国家信访局复查纠正,督促依法受理并督办本案。
本人于2026年4月24日向广东省信访局实名举报内容如下: 本人为村内查账代表,举报原村书记崔孟培、村务经手人崔剑及高州市泗水镇人民政府,请求提级核查原始村务笔记记载的171203元集体收入,查处镇政府不作为及包庇问题。 村内原始笔记明确记录总收入171203元,其中崔孟培书记经手来款98200元,另有村民捐资,账目均为白条支出、无正规凭证。泗水镇政府长期以"2016-2023年零拨付、零收入"答复信访,纯属答非所问。本人从未质疑镇财政拨款,核心是核查17万余元账外资金来源去向,镇政府回避核心问题、拒不履职,与原始账目证据严重矛盾,涉嫌监管失职、包庇违规。
请求:提级办理并移交纪检审计核查崔孟培98200元可疑资金,核查账目矛盾与白条支出,依法追责并书面回复。 次日,广东省信访局以重复信访为由不予受理,该认定严重违法。
此前信访事项为举报原小组长崔星培离职拒不移交村务账目,核心诉求为责令移交账目;本次举报针对原村书记崔孟培资金违规、镇政府不作为,被举报人、核心事实、证据材料、诉求均完全不同,不符合"同人同事"的重复信访认定标准,属于全新信访事项。
广东省信访局未审核实质内容,简单粗暴判定重复,剥夺本人法定信访权利,程序明显违法。
复查请求:
1.撤销广东省信访局重复信访的错误认定,
2.责令广东省信访局依法受理本人2026年4月23日举报;
3.对本案提级督查,不再层层转办至泗水镇、高州市;
4.督促核查171203元集体资金、崔孟培违规款项及镇政府不作为问题,依法追责并将结果书面回复申请人。
申请人:崔兆云2026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