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信
举报人:村民选举查账代表崔兆云
被举报单位:高州市泗水镇人民政府
一、请求
1.确认该镇2024-2026年出具的30份《信访事项受理告知书》仅编号不同、正文雷同、无实体内容,程序严重违法;
2.责令逐份补正、载明对应事由,并实质办理;
3.查处敷衍履职、程序空转、虚假结案行为,追究责任。
二、事实与理由
本人30次通过国家和广东省网上信访平台实名举报不同村务问题,每次事实独立、诉求不同。系统后台完整记录每批次原始诉求,省、市可随时回看比对,证实均非重复信访。
但泗水镇累计出具30份受理告知书,仅编号不同,正文完全雷同,通篇套话,无一写明举报事实、投诉对象或具体诉求。法定告知书须一案一载,该镇批量套模,等于空白无效文书。
该镇30次回复均为新酒装旧瓶、程序空转,实质是技术性欺诈:每次出具套路化处理意见,刻意回避核心诉求、答非所问,仅靠模板触发平台“自动办结”,以形式虚假结案消解实质诉求。其行为是利用系统漏洞,表面走完受理、答复、结案流程,实则从未调查事实、解决问题,既欺骗上级监督,又愚弄信访群众。
本人三十次合法维权,该镇不以解决问题为目的,只用空洞文书+套路答复循环应付,以形式合规掩盖实质不作为,严重浪费行政资源。
上述行为违反《信访工作条例》第十九条、第三十四条,侵害本人知情权、监督权,属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本人持有全部原件可举证,恳请贵局督办,责令该镇限期整改、实质办理、据实答复并问责。
此致
广东省信访局
举报人:崔兆云
日期: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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